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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34间零星商铺出租公告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2-07-14阅读:

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34间零星商铺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34间零星商铺,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34间零星商铺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商铺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34间零星商铺。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为南北向骨干线,起自保顺路站,终至白马山路站,线路全长30.410km,芜湖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整体呈东西走向,2号线一期起自万春湖路站,终至鸠兹广场站,线路全长15.787km。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于2021年正式开通试运营。

本次出租的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零星商铺(指下表涉及的各站点商业区域)共34间,具体面积、租金底价、交易保证金等明细如下(含税):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所属

线路

站点区域位置编号

区域

面积

(㎡)

上/下水

五年期评估价

(元)

五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状态

22FCZZ20220761

保顺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1

61.75

具备

108,000.00

108,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2

保顺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2

45.80

具备

80,000.00

80,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3

华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3

60.13

具备

142,000.00

142,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4

泰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5

43.37

具备

96,000.00

96,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5

泰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6

43.37

具备

96,000.00

96,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6

衡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7

62.25

具备

170,000.00

170,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7

龙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09

60.12

具备

120,000.00

120,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8

龙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0

43.48

具备

87,000.00

87,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69

鞍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1

42.59

具备

90,000.00

90,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0

港湾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3

60.12

具备

116,000.00

116,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1

港湾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4

43.48

具备

84,000.00

84,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2

武夷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8

42.59

具备

116,000.00

116,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3

港一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19

60.12

具备

213,000.00

213,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4

天柱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21

44.08

具备

179,000.00

179,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5

天柱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22

44.08

具备

179,000.00

179,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6

赤铸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25

61.94

具备

267,000.00

267,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7

赭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27

60.12

具备

259,000.00

259,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8

环城北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33

29.01

具备

134,000.00

134,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79

环城北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34

29.01

具备

134,000.00

134,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0

红花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37

60.12

具备

259,000.00

259,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1

红花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38

43.48

具备

187,000.00

187,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2

奥体中心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36

38.99

具备

192,000.00

192,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3

文津东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41

42.70

具备

222,000.00

222,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4

文津东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42

26.26

具备

137,000.00

137,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5

珩琅山路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43

60.01

具备

113,000.00

113,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6

芜湖南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45

25.02

具备

71,000.00

71,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7

芜湖南站商业区域

1号线

S1-46

45.30

具备

129,000.00

129,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8

万春湖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01

34.36

具备

86,000.00

86,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89

梦溪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02

61.05

具备

162,000.00

162,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90

徽州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05

44.74

具备

131,000.00

131,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91

海晏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06

64.82

具备

202,000.00

202,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92

云从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10

61.94

具备

202,000.00

202,000.00

2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93

神山公园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13

43.11

具备

150,000.00

150,000.00

10,000.00

已结束

22FCZZ20220794

文化路站商业区域

2号线一期

S2-19

60.12

具备

255,000.00

255,000.00

20,000.00

已结束

(三)租赁期限:5年,自交易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四)经营业态:华山路站商业区域S1-03为非烘焙业态,武夷山路站商业区域S1-18为非便利业态,赤铸山路站商业区域S1-25为非饮品业态,徽州路站商业区域S2-05为非便利业态,云从路站商业区域S2-10为非烘焙业态,神山公园站商业区域S2-13为非便利业态,文化路站商业区域S2-19为非烘焙业态;其余标的可经营便利百货(或烘焙、饮品销售)业态;经营业态不得与同一车站已租赁商铺经营业态(便利百货、烘焙、饮品等)相同或存在冲突。

1、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申请表》明确经营品牌和业态,竞得标的后,承租方实际经营品牌和业态须与《申请表》一致,实际经营的品牌门店必须是直营门店。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转让、分租出租标的,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及经营品牌。

3、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内容禁止进入车站。

(五)特别提示:

1、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至少同时报名参加竞租2个标的。

2、本次出租标的供电量均为20千瓦,且不具备排污、排烟条件,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三、出租方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15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拟出租“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车站零星商铺项目”涉及的租赁价值项目》(皖华腾评字[2021]第48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共计34间车站商铺。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出租标的5年租金底价: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分十期(每期为六个月)支付,具体各期支付比例如下:

a.第一至第六期的租金均为出租标的5年租金成交金额的9.705%。

b.第七至第八期的租金均为出租标的5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19%。

c.第九至第十期的租金均为出租标的5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695%。

(2)第一期租金自《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结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出租标的首期租金的50%同等金额计算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2019年5月1日(含)至2022年4月30日(含)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及不良经营记录。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根据出租方的实际情况现状交付,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由中选承租方自行装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装修布局方案、装修及布局效果图,竞得标的后,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要求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经营业态及经营品牌,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分租等名义转让使用权;不得利用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芜湖市轨道交通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行负责出租标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商铺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并将出租标的恢复至出租方同意接受的状态,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改造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商铺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3)意向竞租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租金、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竞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意向竞租方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与便利百货(或烘焙、饮品销售)相关的业务内容;

4、意向竞租方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成立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之前;

5、意向竞租方拥有用于出租标的经营便利百货门店(或经营烘焙、饮品)的品牌商标使用权(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品牌商标使用权证明);

6、截止2022年4月30日(含),上述品牌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的店铺不少于5家。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7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竞租标的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报名竞租标的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商铺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商铺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商铺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款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竞租方。

(九)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十一)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二)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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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